第(1/3)页 光影斑驳,似乎在一个无风的下午。 “肖巍,你为什么要学篮球啊?“从小学一起到初中的伙伴问到。在他看来,此时的肖巍只不过只有153的个子,瘦瘦矮矮的,在初一的学生里面是那种丢到人堆里一点也不显眼的,甚至会埋没到无影无踪的人。 但是上帝给了肖巍很好的天赋,是的,这是学习天赋,他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能力,使得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在众人看来,这小家伙高不高无所谓,反正以后肯定会是一个好医生就像他父亲一样,或者会是一个好律师就像他母亲一样。 “我想长高。“肖巍手捧着篮球,灿烂地笑着,“不然总以为是小学生。“ 白驹过隙,又是一年。 肖巍真的长高了,当他170的个子站在教学楼后面的树荫下,手捧着用工整字迹填写了有一个星期的情书信纸,如同一个虔诚的教徒一样递给那个拥有黒瀑布一般头发女生的时候,他觉得篮球对他来说有那么一点重要了,毕竟身高带来的自信,让他能能有那么一点自信而不是羞涩。 可女孩背身过去的样子就像晴天霹雳。 冷冷的一句话将他刚建立的自信心给彻底摧毁了,这不是成绩单能带来的自豪,不过那一道道红勾能给予的。 “我喜欢的是篮球队的杨靖,不是你。“ 是的。 就跟所有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女生喜欢的是那个高高的,帅气的,笑起来跟贝克汉姆一样有韵味,天天穿着白寸衫的篮球队队长。 只不过这个人在肖巍的生活里叫做杨靖。 接下来的事情越来越简单了,同样跟电视剧里一样,肖巍开始勤奋练球,教条变得越来越简单:我要变得更强。 直到在所有人面前打败了杨靖之后,他已经初三了,甚至快要毕业了,他像英雄一样傲视着所有人,但唯独没有公主上来献花。 不过他已经没有在意这些了,篮球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生活,他真的像一个篮球场上的战士,去捍卫荣耀。 他的成绩依然不错,没有以前那么拔尖让他不少受到家里人的指责,但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他找到了自己的爱好,甚至是一生的执念。 (我们曾经都有这么一段过去,因为各种现在看来很搞笑的原因去接触篮球,去学习篮球。但当你真正有一天站在球场上的时候,偶然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当初去碰手中这个圆圆的东西是出于什么原因了。现在的你只知道,篮球场上的风很暖,球出手那一刹那很爽,球擦网而入的时候很开心。不过,那就足够了。) 现在的肖巍也是一样,他的教条里只有:我要变得更强! 而他所捍卫的荣耀就是天奇六中,就是那2000多人开口喊出的声音。 …… 时间开始走动,场面的各种声音进入双耳,一切色彩都在眼前出现。 肖巍的眼睛开始变得坚决。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