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第411章 混入军营-《穿越之魂泪召唤师》


    第(1/3)页

    水茗兮听到这几个字,瞳孔猛地放大。也就是说,她也能许愿找到南宫?!

    太好了!!

    欣喜之余,她也耐着性子继续听他们的对话,也许还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呢。

    “哎,可惜啊,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开启宝物的钥匙。”

    水茗兮眼底划过一丝失落,看来还是不能高兴的太早了。

    “哎……”

    那人也摇头叹息,若是找到了钥匙,那他们国家就会变得更强了。

    水茗兮垂眸。不管有没有钥匙,先拿到那件宝物再说。

    打定主意,她又看了一眼那名少女,眼底有莫名的情绪涌动。

    恕我爱莫能助,到底是我太弱。

    她转身离开了。

    她缓缓地向着皇宫走去,就算不能进去,起码也可以找找方法。

    “站住。”

    还没来得及进皇宫,就被侍卫给拦了下来。

    水茗兮看了看眼前明晃晃的剑,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你是何人,可有令牌!若是没有,不得进入皇宫,否则,杀无赦。”

    那侍卫面无表情地问着,但他的眼底含着浓浓的不屑。

    眼前这人如此‘尊容’,怎么可能会有什么令牌?

    果然,水茗兮没有令牌,只得缓缓转身,向旁走去。她并没有回答那名侍卫的话,因为,很明显,他是想要羞辱她!

    她虽失忆了,但是她不是傻了,又怎会看不出来?

    有两个士兵不知为何,站在了一面墙的前面,水茗兮有些纳闷,一抬头,就看到了一张明晃晃的圣旨挂在了墙上。

    圣旨内容大致就是:每三年为一度的大将军王收军人的时刻到了,想要报名参军的,到大将军王府上登记。

    水茗兮心中划过了惊喜,果然天无绝人之路,看来,老天还是很厚待自己的。

    不过,刚刚在斩首台附近听到了好像就是大将军王手下的人看守宝物的,那么也就是说如果自己参军到大将军王麾下,就有机会接近宝物,然后盗取宝物了?!

    这个发现让水茗兮欣喜万分,不过她也发现了一个漏洞,若是真的这么容易,那么为什么对于这张圣旨感兴趣的人并不多,若是数不多还算是好的了,根本就是没有!

    水茗兮心里很是纳闷,但她最后还是选择了去大将军王府,因为,到目前为止,她好像只有这条路可以走了。

    水茗兮跌跌撞撞的,不知走错了多少条路,才终于走到了大将军王府。

    好在大将军王府的人不是只看外表的,听说有人过来参军,便也帮他办好了一些手续,为了一些方便,她化名冥水。

    只等三日后去边境就可训练,若是过关,即可成为真正的兵。

    大将军王府的管家,是一名慈祥的老人,他在看到了水茗兮如此的落魄,倒也没有对她口出恶言,反倒是一脸关怀的说。

    “这位小兄弟看上去为何会如此的落魄?若不介意,不如随我去取件干净的衣裳穿吧,免得着凉了就不好了。”

    水茗兮刚要回答,但一想到自己的声音,便止住了,一脸感激的使劲点头。

    她不敢随意再说话了,她要隐藏自己。

    管家带她去取了一件干净的衣裳换上了。

    不过,这是一件男装,但她正需要男装,参军必须是男的,而她如今也只有女扮男装了,在房间里面把头发修剪了一下,将自己女人比较明显的地方用块长布束紧,这才算弄好了。

    这一番打扮下来,走出来的竟然是一个翩翩佳公子的她,看上去,竟有几分风流倜傥的味道。

    大将军府的老管家又给她煮了一锅面吃,水茗兮含着泪意,吃完了。

    因为她没有住所,所以,这三天便是住在了柴房里面,老管家自己也是住在大将军王府,所以也不好将她安排到府里住,若是被大将军王给知道了,那便不好了。

    就这样过了三日,三日后,她便是随着其他参军的人去了边境,去边境也不是要去打仗,毕竟,现在还没有什么战事,他们去边境只是为了去训练。

    在去的路程中,水茗兮无聊的时候便跟其他人打交道,便也知道了原来大将军王的训练方式跟其他人不同。

    有时候训练起来是没日没夜的,听说因为训练,还累死了好些人。

    不过能咬牙挺下来的,都会成为精英中的精英。

    所以一般人都不会到大将军王这里参军,除了一些无所依靠的人才会来。

    “大哥,请问一下,还要过多久才能到?”

    几日的行程是枯燥乏味的虽然有南宫给的那个秘籍可以练武,但是她终究想快些接近大将军王,快些拿到宝物,有些不想在这路上浪费时间。

    “估摸着明日卯时就可以到了。”

    “哦……”

    也不知是到底怎么了,带他们这些参军人走的那些人自己骑着马,把他们这些参军的人给晾在一边,让他们小跑或者走路,难道这是一种训练或者是一种考验?

    这还没有到达,就已经开始训练了。

    这大将军王还真是……非同凡响,与众不同。

    果真如那士兵所说,在第二天卯时左右便到了军营。
    第(1/3)页